暗绿雨

文州很苏,他是我男神,小周也很苏,他也是我男神,叶修最苏了,所以他是受(´-ω-`)

抄袭:作为一个读者

都是我的叽叽歪歪,打搅到大家的话不好意思(T ^ T)

喜欢的一篇小说被扒抄袭了。震惊是有的,但是还不至于天塌。抄袭的方式大概是,作者自己构思好了情节,开写,写到她不太会写的场景的时候,利用一些软件生成。于是你会看到调色盘里头哇塞咋抄了这么多的小说(btw,其实有的小说作者已经去世五十年了不在保护之列了希望做调色盘的旁友稍微注意一下。)
jj似乎判定的是借鉴过度。至于抄袭与否,在看微博贴吧论坛大家各自论证的时候似乎也没有太统一的标准。于是部分人觉得你都原句重现了(copy)难道还算不得抄袭?另外一人觉得,作者只是有部分词句与别的作品一致,大体上并不构成抄袭,当然后者往往被讽刺为在洗地。
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来看,抄袭的判定标准如何……期末考的时候已经痛苦钻研过_(:з」∠)_。所以只想以读者身份抒发一下情感。
不知为何……每次有小说被爆抄袭的时候,会有“先知党”,发表类似于“那个时候虽然被推烂然而我有一双慧眼觉得这文balabala所以没看(或者没买v)”。我l是真不懂这有什么可以值得炫耀的,看不看一本小说实话说是个人爱好罢了,跟小说本身是否构成抄没半毛钱关系。
这种优越感究竟何来?看了抄袭作品的读者难道就低人一等吗?我认为不是。因为这不是读者的错。读者不是负责审阅作品的编辑,他们没有义务去审查作品的独创性。同理,你认为一个小说写得确实是好,你完全可以大胆地给别人推荐。没有人需要为推荐了一个可能在若干年后被判定抄袭的作品而承担任何责任。单纯阅读、推荐抄袭作品并不构成对原作者著作权之侵犯。
抄袭作品就应该被一撸到底么?
其实很多抄袭作品里面是不乏独创性成分的,毕竟把原作直接copy的蠢货还是很少的。比如这篇我喜欢的小说,ta的某些词句确实是抄的,但人物,情节都是原创的,我可以大胆的说我喜欢ta里面的那对cp,这不应该遭到谴责,也算不上“洗地”,作品并不因为其抄袭就一定不能构成作品,也不因此对其原创性部分丧失著作权。
叽叽歪歪了这么久……都怪我不该去微博论坛上看那种帖子,简直堵心。祝大家生活快乐,咕叽。
(◎`・ω・´)人(´・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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